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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+2=3童装加盟政策

发布日期:2013-07-30 18:28:56 【关闭】

1+2=3童装加盟政策

发布日期:2013-07-29 11:38:06 【关闭】
摘要:

 

1、加盟形式

嘉兴凡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授予加盟者在指定区域独家经销1+2=3童装品牌产品。

由加盟者投资设立加盟专卖店,专卖店实行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,

店面应按公司统一形象设计装修,经营上接受凡迅公司营销中心指导和监督。加盟店不实行分级代理,统一实行扁平化管理。


   2、加盟店分类

A类加盟店: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。

B类加盟店:地市级城市。

C类加盟店:县级城市。

D类加盟店:乡镇级城市。


   3、加盟条件

 (1)对加盟者要求:

1、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公民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。

2、具有零售管理理念,能服从统一的管理,自觉维护“123童装”的品牌形象。

3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,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信誉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。

4、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,具备创业精神,有持久的干劲和毅力。

5、对时尚童装有一定了解,理解并认同“123童装”品牌文化、经营模式。

6、有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对专卖店的工作要求,满足专卖店经营要求。


    (2)店面经营资金概算:

投资预算:前期投资资金5万—15万左右


    (3)网点要求:

加盟店面面积在30平米以上,选址在专业市场或市口较好的独立门面,同时必须实行“1+2=3童装”产品品牌专卖。 
 

4、加盟履约金

加盟履约金是指为保证加盟者遵守凡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,维护公司品牌形象,

要求加盟者在加盟时交纳2000元合同履约金,在经销合同终止时,继续合作即成为次年的续约金;如加盟者达到双方约定要求,可在终止合同后7个工作内全额返还。